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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指南·

服务犬公共环境行为考试要点

服务犬在公共环境中的表现,不仅关系到任务完成,也关系到使用者、犬只和公众安全。学院在结业考试中设置公共环境行为项目,以持续、可控、低干扰为主要判断原则。

主要观察项目

  • 松绳随行并配合方向和速度变化
  • 经过人群、车辆、其他犬只或食物时保持可控
  • 在指定位置安静等待,不持续吠叫、扑跳或抢食
  • 面对突发声音或陌生环境后能够在合理时间内恢复
  • 不影响公共通道、设施和他人正常活动

考试不会故意制造过度压力

考试应在保障犬只福利的前提下使用真实且可管理的环境干扰,不以惊吓、强迫或诱发失控作为测试手段。犬只出现身体不适或明显压力时,考官可暂停或终止考试。

训导者同样接受评估

考官会观察训导者能否提前识别风险、合理使用牵引和奖励、及时调整距离,并在犬只状态变化时作出安全处理。

未通过后的处理

未通过不等同于永久不适合。学院会根据具体项目提出复训目标;但出现持续攻击风险、健康问题或长期无法适应公共环境时,应重新评估训练方向。